昨天下午的時候聽朋友說「facebook主要集中在朋友圈內,現在應該focus在開發apps以作宣傳」。
聽到的時候我沒太上心,只是認為這是一個蠻創新的念頭。
但當我今天看到它的時候,我知道marketers都應該認真的正視它的。
OREO的這個game看著好像蠻好玩似的,而且它的玩法也跟它平日的slogan一樣:「一擰、一舔、一浸」。
這個廣告/遊戲/App,我給十分。
不過話說,除了第一次吃OREO的時候試過跟這三個步驟吃之外,通常都不會這樣吃(因為不覺得這樣會特別好吃)。
不知其他人是怎吃OREO的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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